10.3969/j.issn.1006-0448.2006.04.014
日本行政诉讼法新增的诉讼类型:课赋义务诉讼
课赋义务诉讼的法定化在日本经历了40多年的争论和探索,最终才通过行政案件诉讼法修改法的方式得以实现.争论涉及的主要理论问题是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处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焦点是所谓尊重行政厅的首次判断权.新近修改的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对课赋义务之诉的分类及其诉讼要件、胜诉要件和判决方式的规定,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日本、行政诉讼法、诉讼类型、课赋义务诉讼、首次判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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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4(诉讼法)
200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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