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448.2004.04.010
试论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是当前旅游经济中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景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关键.从经济学原理和经营实践来看,风景名胜区经营权的转让不会导致所有权变更;风景名胜区产品供给应采取市场生产与政府提供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景名胜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同时,应完善相庆的法规、制度,规范经营权的转让.
风景名胜区、经营权、转让、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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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0.1(旅游经济)
200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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