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8910.2011.02.013
南昌县首例窃电刑事案审结
@@ 江西省南昌县供电公司2010年5月查处的一起窃电刑事案已于9月10日审结,被告人宗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 000元人民币.窃电者被判刑,这在南昌县乃至江西省尚属首例,也是南昌县供电公司加大反窃电打击力度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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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7;S15
2011-06-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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