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9.01.011
关于开展扶贫扶志行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医疗保障局、扶贫办(局):
加强扶贫扶志,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的显著特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脱贫攻坚以来,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精神面貌显著改变,扶贫扶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部分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淡薄、"等靠要"思想突出、脱贫能力不足、帮扶工作中简单给钱给物和一些陈规陋习现象严重等问题.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扶贫扶志工作,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现就开展扶贫扶志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2019-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