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8.04.013
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农机管理局(办公室)、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切实做好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 号) 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机购置补贴、指导意见、实施指导
F323.3;S23-01;F252.8
2018-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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