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7.04.002
“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
近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
F32;F30
2017-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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