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农业 (农牧、农村经济) 厅 (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为了加强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人民共和国、计划单列市、使用效益、农村经济、自治区、直辖市、预算法、农业局、农业部、财政部、新疆、农牧、垦区
F32;U46
2016-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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