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16.02.010
兵团农牧团场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新疆兵团农牧团场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增长,给团场带来了一定的财务风险。为规范和加强农牧团场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农牧团场认真对存量债务进行甄别和处理,明确举借政府性债务的权限、主体、规模和范围,坚持债务使用原则,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把债务纳入预决算管理,建立债务预警机制,执行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偿债计划,清理逾期债务,加强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工作,适度推进团场“三化”建设,从严格控制新负债,逐步形成团场投资资金“借得来”、“用得好”、“管得住”、“还得起”的良性举债格局。
新疆兵团农牧团、政府性债务、规范
TN9;F81
2016-04-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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