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br>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医疗救助制度、特大、疾病、工作意见、市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救助工作、自治区、财政部、保监会、卫生、机构
TP3;K27
2015-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