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统计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委关于报请审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实施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着力规范建设标准,着力明确管护责任,着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不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农田建设、高标准、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政策支持、有效供给、人民银行、建设标准、基础设施、改革、方式转变、自治区、水利部
TP3;F12
2014-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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