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积极探索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之路,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广东省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基本建立起较为规范完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建设体系,共区划界定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5814.2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6%,林业用地面积的35.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广东省政府、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生态公益林、林业工作、生态建设、补偿制度、区划界定
F326.2(中国农业经济)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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