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7.02.011
新农村建设与财政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探讨
@@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多种原因,经济发展一度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1986年国务院将兴国列为全国特困县,1994年列为全国”八七”扶贫攻坚贫困县,2001年又被列为”十五”期间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2006年遵照党中央推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兴国县的扶贫工作模式和指导思想,通过机制创新,从三个方面实现了转变.一是扶贫开发的重点要由解决温饱问题向消除相对贫困转变,突出开发扶贫,把开发智力、开发体力、开发资源和直接项目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要从部门组织实施扶贫方式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突出重点,集中帮扶.三是在扶贫的模式上要由扶贫到户向整村推进转变,突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做法是:
新农村建设、财政、扶贫开发、转变、社会主义、兴国县、人民生活水平、组织实施、自然条件、指导思想、政府主导、整村推进、战略部署、相对贫困、温饱问题、模式、开发资源、开发智力、开发扶贫、经济发展
F8(财政、金融)
2007-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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