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国务院、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社会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市人民政府、管理和调控、总量增长、责任制度、违法违规、土地执法、深化改革、农民权益、屡禁不止、建设用地、集约用地、规划管理、管理措施、工业用地、自治区
D92;TP3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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