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6.10.013
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必然性
目前在我国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包括龙头企业)的矛盾日益凸现出来.由于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大多数农民处于无组织状态,势单力薄,交易方式落后,谈判地位低,不仅进入市场困难,而且保护自身利益也难.多数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主体地位仍不对称,农户对龙头企业实际上是一种依附和依赖关系,在市场交易中处于被动不利地位,不能分享加工增值和销售利润.因此,必须引导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展自己的专业合作组织,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农民自身利益,并在此基础上逐级联合,逐步实体化,从而形成"实体+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户"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户、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经济组织、地位、无组织状态、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引导农民、依赖关系、销售利润、市场交易、企业实际、进入市场、交易方式、加工增值、小生产
F3(农业经济)
2006-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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