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5.02.015
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抉择--黑龙江省免征农业税的实践与思考
@@ 按照国务院决定,五年内在全国全部取消农业税,从2004年起在黑龙江、吉林两省率先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全省耕地面积1.7亿亩,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10,商品粮占全国的1/10,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600亿斤,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基地.全省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绥化市分别选择双城、兰西、讷河、富锦五个县市进行试点.从6月份开始,通过四个多月的探索和推进,基本完成了全省改革试点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十月份开始,全省66个县市免征农业税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通过半年多的试点,黑龙江省免征工作在全省由点及面全部铺开,预计2005年3月底前全面改革到位.全省将免征农业税28.2亿元,加上粮食直补和粮种补贴资金总额达48.72亿元,全省农民人均受益260元.
农村改革、黑龙江省、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耕地面积、粮食生产能力、取消农业税、齐齐哈尔市、资金总额、准备工作、实施阶段、全面改革、粮食直补、粮食基地、哈尔滨市、绥化市、税改革、实施前、商品粮、佳木斯
F3(农业经济)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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