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04.2004.11.015
严格农业税附加管理
@@ 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2002年陕西省大荔县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附加成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为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按照有关规定,县财政将农业税附加返还到乡镇,由乡镇返还到村.
农业税、附加、农村税费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级组织、乡镇、土地改革、县财政、陕西省、大荔县
F3(农业经济)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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