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200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自治区、直辖市、新疆、文件、通知、施工、申报、财务
F3(农业经济)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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