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9.09.005
公积公益金科目使用须规范
笔者近期到基层进行"三资"管理审计中发现,有的村将应属于经营支出类的开支记入了公积公益金科目;有的将本应记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的开支也在公积公益金科目中列支;有的将福利事项支出直接在公积公益金中支出;还有的将清产核资中的资产盘盈,本应列入其他收入也记入了公积公益金;更有甚者年终转账核算本年收益时,直接将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汇集到公积公益金科目后入账核算.凡此种种,无疑将"公积公益金"当成了万能科目,严重违背了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影响了会计核算质量.笔者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依据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其日常有关业务事项做一简单例举,供参考.
2019-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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