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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5588.2017.05.004

代付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核算

引用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有时会发生劳务报酬支付业务,如支付给个人的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法律、会计、咨询、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费等就属于支付的个人劳务报酬.支付的劳务报酬可以是税前支付额,也可以是税后支付额,实际上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更多情况下是税后支付额,即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个人的税后所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扣代缴.在这种情况下,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通过计算将税后所得转换为应纳税所得,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时申报交纳,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法、集体经济组织、技术服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账务处理、日常管理、经营活动、咨询、装潢、转换、制图、展览、影视、业务、演出、书画、审稿、申报

R19;F81

2017-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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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5588

11-1069/F

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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