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4.09.014
合作社盈余及合理分配
农民合作社的盈余是合作社成果的体现.由于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收益分配有其特殊性,不像一般企业那样强调盈利性.合作社经营追求的目的是服务成员,以及合作社的整体效益,通常强调的是盈余总额,而不是利润总额,所以将合作社的利润特称为合作社的盈余.那么合作社应如何增加盈余及进行盈余分配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农民合作社、盈余分配、经营基础、利润总额、自愿联合、整体效益、一般企业、收益分配、生产、民主管理、经营服务、经济组织、家庭承包、盈利性、农产品、利用者、经营者、互助性、农业、农村
F32;F30
2014-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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