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3.10.012
合作社经营收入核算刍议
在日常会计核算中,有的合作社不能正确核算自身经营收入,将本应属于成员的收入核算为合作社的收入,没能正确地划清合作社收入与成员收入的界限.农民合作社的经营收入是合作社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为成员代购代销,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农民合作社、经营收入、收入核算、信息服务、提供劳务、会计核算、销售、界限、技术、活动、代销、代购、产品
F32;F30
2013-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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