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3.01.010
不合格单据退给谁
很多地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全部实行了村财镇管和会计核算电算化,极大地促进了财务规范化.但在实行农村财务审接时,乡(镇)代理中心退回的不合格单据,个别村干部不愿接手,相互推诿,这不利于村财镇管工作的规范实施.那么,审接出的不合格单据到底退给谁,是村里财务负责人,是村报账员,还是具体经济业务经办人?抑或是乡(镇)代理中心业务员?笔者认为:借用农村的一句俗话就是——打酒只问提壶人,审接出的不合格收支单据交由村报账员负责处理是比较合适的,也具有可操作性.
合格单据、代理中心、农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可操作性、经济业务、会计核算、规范化、业务员、电算化、村干部、收支、借用、集体、处理
D9 ;F23
2013-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