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588.2013.01.005
非农建设用地开发核算再议
《农村财务会计》2012年第6期刊登了江军撰写的《非农建设用地开发核算探讨》一文,对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开发的核算进行了详细阐述,笔者读后感觉获益匪浅,同时也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在此试做一些补充.
一、村集体为本村村民建住宅楼(房)
由于目前农村新民居建设发展较快,这项业务的核算尚属空白,建议进行如下核算:
(一)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建住宅楼(房)
村集体为本村村民建住宅楼(房),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统一由开发单位进行承包建设.
非农建设用地、用地开发
F321.1;F293.2;TU984
2013-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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