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集体存单引发的“冤案”
2011年9月,笔者所在的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某村现任支部书记顾某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另案处理),追溯审计发现前任支部书记潘某在10年前有挪用集体存单为他人质押贷款的违纪线索,遂展开艰苦而细致的调查。"冤情"由来2000年至2001年间,潘某利用担任某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该村集体存入银行的存单先后借给梁某、彭某、朱某等人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所贷款项均用作个人营利活动,共计挪用资金人民币30万元。截至2001年10月30日,所有存单均归还村集体。
村集体、存单、银行抵押贷款、村支部书记、2001年、冤案、违纪问题、质押贷款
F302.6(农业经济理论)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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