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毁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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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毁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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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近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意见》指出,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林下经济、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市场为导向、森林资源培育、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

F326.25(中国农业经济)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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