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
@@ 本刊讯 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汽车行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发挥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1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就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发出通知,相关事项如下:一、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汽车行业、农民生活质量、政策实施、拉动消费、国家发展、信息化、商务部、公安部、财政部、质检、生产、平稳、工业、工商
F32;F12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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