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至2000元——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个税起征点提至2000元——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引用
@@ 问:为什么要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答: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个税、起征点、国务院、法制、财政部、税务、负责人、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薪金所得、实施条例、费用标准、提高、减除、会议、工资

F12;F81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2-2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农村财务会计

1002-5588

11-1069/F

2008,(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