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大亮点
@@ 明确法人资格: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法律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郑文凯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群众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地位、自愿联合、市场竞争、农民群众、民主管理、经营基础、经营管理、经济组织、经济体制、家庭承包、郑文凯、农业部、互助性、农村、法律、登记
F32;F30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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