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的税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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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的税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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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账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中向购房者暂时收取的购房款.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账款,在销售房产取得预收款时,按照税法必须缴纳营业税等各项税费.

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税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销售、收款、土地使用权、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购房者、不动产、转让、税法、房屋、房款、房产

F3(农业经济)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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