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19.2021.28.003
聚焦土地改革促进乡村振兴
问:《条例》如何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答:《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和保护,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制度边界,强化了法律责任.一是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政策.明确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二是规定开垦耕地验收制度.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占补平衡"开垦的耕地进行验收.三是规范和细化土地整理.明确制定土地整理方案的相关要求、实施主体等,鼓励社会主体依法参与土地整理.四是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护负总责,国务院对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五是严格法律责任.
2021-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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