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19.2021.16.016
浙江出台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办法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出台了《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6章,共23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息归集与信用评价、严重失信名单、评价指标有效期与信用修复、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信用评价标准采用扣分制,总分为1000分,包括公共基础信息(300分)和行业生产行为信息(700分)两部分,共由10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组成,包含主体基本情况、生产管控、检验检测、追溯管理、质量提升、违法违规、安全事故等内容.
2021-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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