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再婚就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无效
问:我丈夫去世前曾立下遗嘱,写明如果我日后再婚,则无权继承其遗产.我至今守寡两年,现有了心仪的对象,并准备近日结婚.可儿子表示:再婚可以,但必须交出我继承他爸爸价值20余万元的房屋,因为他爸爸的遗嘱已经附加”不得再婚”作为我继承其遗产的条件,我违反了该条件,自然无权获得房屋.请问我丈夫立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2018-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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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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