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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9119.2017.24.011

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依规抵扣增值税

引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要积极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扎实做好已试点行业核定扣除工作,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

山东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政府办公厅、试点、实施意见、进项税额、工业发展、行业、收购、人民、发票

D63;F81

2018-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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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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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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