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19.2017.19.007
2017年8月起农药经营需持证上岗
自2017年8月1日起,与新《农药管理条例》配套的五大规章正式施行,包括《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和《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从事农药经营需要获得农药经营许可.对于2017年6月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经销商有一年的政策缓冲期,但应在管理办法施行一年内达到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对此经销商应重点关注.
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销商、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登记、说明书、缓冲期、政策、试验、配套、规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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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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