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19.2017.08.009
2017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财政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等联合下发通知,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7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据通知,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比2016年分别下调3元、2元、5元.
稻谷、主产区、最低收购价、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发改委、通知、收购价格、市场价格、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农业部、粮食局、发展银行、产业发展、早籼稻、晚籼稻、国务院、财政部、政策、粳稻
F3 ;TS2
2017-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