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馒头等面粉制品不能再用“泡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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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9119.2014.15.039

做馒头等面粉制品不能再用“泡打粉”

引用
前不久,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重大调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粉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添加剂.

馒头、面粉制品、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含铝添加剂、食品加工、膨化食品、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硅铝酸钠、膨松剂、面制品、磷酸铝、煎炸粉、油炸、酸性、生产、面糊、裹粉、国家

TS2;R15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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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9119

36-1070/S

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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