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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9119.2014.15.038

订立遗嘱哪些有效,哪些无效

引用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公证遗嘱、见证人、继承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危急情况、生活来源、签名、录音、劳动能力、公证机关、遗赠人、继承权、证明、书写

D9 ;I20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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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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