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19.2014.04.029
离婚后,想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不仅让曾经恩爱的夫妻因为财产、感情等问题发生各种纠纷,更让有未成年子女者为孩子的探视权问题烦恼不已.据了解,很多离异夫妻都把孩子当作惩罚报复对方的武器,拒绝对方探视孩子.法官提醒,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另一方的法定权利,还很可能给未成年的孩子带来不利的心理影响.”案例1”前夫只能在法院看望女儿陈女士和罗先生婚后于2008年生了一个女儿.2011年,因性格不合,夫妻俩在法院诉讼时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同时约定孩子由陈女士抚养,罗先生可每月探视一次,时间具体协商.
夫妻、未成年子女、心理影响、女士、离婚、法院、法定权利、调解协议、探视权、监护人、性格、行为、协商、武器、诉讼、侵犯、纠纷、抚养、法官、惩罚
D92;D91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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