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9119.2013.17.001
新《劳动合同法》现已施行,明确规定“同工同酬”
条规变动主要有三个方面目前,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实际操作中,部分单位将派遣用工当长期员工使用,但派遣员工与本企业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社保交费基数差别大,劳务派遣已经”变味”,损害了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这一现象引发社会关注,而二元用工体制下”按身份分配”的现象也被炮轰了多年,却至今未见改变.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正式员工、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合法权益、招聘、协议、体制、损害、身份、社保、签订、企业、基数、操作
F2 ;DF4
201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