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109.2012.02.005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及目标
反垄断法是指评价、预防、制止垄断的相关法律法规。反垄断法不仅需要体现社会秩序的基本价值,即自由、正义,更需要结合本国的经济环境,突出其中心价值。我国反垄断法需要体现两层价值:首先,保护竞争参与者的公平竞争权益,这是维护自由竞争、提高经济效益的基本价值;其次,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反垄断法的最终价值,这是从法的价值根本对象出发,只有当它符合人的需要,反垄断法才具有价值可言。同时,要凸显反垄断法“经济宪法”的地位,就需要建立完整的反垄断体系,配套法规要以这两层价值为中心给予具体市场竞争者和消费者切实的法律保障。
反垄断法、价值、实质公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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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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