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750.2011.03.018
劳动合同服务期之探讨
劳动合同服务期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限,两者在适用前提以及违约后果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区别。服务期规定的出台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立法理念,适应了不同人群的需要,但服务期条款也存在规定不甚具体、内容不甚明确的缺陷,因而需对其作进一步探讨,厘清相关问题,以发挥服务期条款的应有作用。
服务期、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D922.55(中国法律)
江苏省法学会课题SFX2009A1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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