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多”:中西艺术形式创造差异的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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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04/issn.1003-840x.2016.06.005

“一”与“多”:中西艺术形式创造差异的哲学基础

引用
“一”与“多”是中西艺术形式创造差异的哲学基础,即古代中国人的艺术形式创造基础是从“一”生“多”———“以一求多”,古代西方人的艺术形式创造基础是以“多”归“一”———“以多求一”。在美学上,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中国艺术形式创造的“以一求多”,是审美上的以“同”得“异”;西方艺术形式创造的“以多求一”,却是审美上的以“异”得“同”。这种对艺术形式创造的特殊处理和独具风格的审美特性及哲学基础,构成了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之间根本的差异内质。而中西方艺术在形式创造上的这种规律特性,是历史的文化演进所规定的,也与各自的历史审美要求和艺术欣赏习惯相契合。唯其如此,中国艺术的创作原则是“写意性”的,西方艺术的创作原则是“写实性”的。中国艺术的“写意性”原则,要求的是从“类”———“一”上的相似基础上的“个别”的“形似”,即“同”中得“异”的“似”———“神似”;西方艺术的创作原则刚好相反,是“写实性”的,要求的是从“个别”———“多”上的“形似”基础上的“一”的相似,即“异”中求“同”的“似”———“真似”。

中西艺术、形式创造、以一求多、以多求一、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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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华民国艺术史》“导论”卷项目批准号14YJA760010;国家“十三五”重点出版入选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The paper is funded by the followingGeneral project Art History ofRepublic ofChina Introduction Volume funded by Ministry of Educatio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14YJA760010;One of phased results of the nominated key publication of the national 13 th Five-year plan.

2017-0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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