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模式
传统设计属于近期以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在研究讨论予以知识产权保护的传统文化资源的范畴,具有重要的商业和文化价值.我国少数民族具有丰富的传统设计.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两大制度路径:一是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二是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制度.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可以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设计提供消极保护,防止他人盗用或者不正当利用传统设计;现行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制度很难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设计提供保护.现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和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制度应当进行适当创新,从而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设计提供更好的保护.最佳立法模式是,吸取专利法、外观设计准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制度营养,结合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设计的特点,制定传统设计特别权利保护法.
少数民族、传统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法、著作权法
D923.41;TP391;TH12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BFX109
2016-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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