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权利正义理念的发展演变述评
迄今为止,人类追求权利正义的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追求等级式权利正义阶段,这一阶段,权利正义的理念只适用于特定的人或群体.第二个阶段是追求“普遍的个人”的权利正义阶段,这个阶段的权利正义理念在形式上适用于所有个人.第三个阶段是追求实质性权利正义阶段,这个阶段的权利正义理念开始追求“实质性”的权利正义,开始在法理上为民族(族裔)、宗教、文化和语言上的少数族群权利保护提供路径探索,最终发展到社群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自由主义经历这次划时代的转变,其权利正义正式进入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理念建构.
权利正义、少数民族、法理、历史发展
C957;D921.8;F23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MZ039
2015-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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