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回族界说”与中国共产党《回回民族问题》的理论意义。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民国时期的“回族界说”与中国共产党《回回民族问题》的理论意义。

引用
现有研究表明,中国讲汉语的回回在晚明已经形成为一个具有共同祖先认同的独特的族类群体(民族),但是到晚清特别是辛亥革命之后,出现回回学者关于“回族界说”的争议,而且大多数回回精英都不主张回族是一个独立的“民族”,也不赞成使用“回族”的称呼。本文认为回回精英的这种立场,主要是因为从西方传入的“民族”概念蕴含“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意义,而中国的回回用“争教不争国”表达了在政治上认同中国的生存策略。这种生存策略的确定,不仅与清代后期的民族压迫有关,而且也受到民国期间中国大社会(国民党和大多数主流学者)的“民族”理论和方针的影响。反观中国共产党的《回回民族问题》(1941年),一方面尊重学理,没有否认中国多民族国家中存在汉族以外的“民族”;另一方面修正了少数民族“民族自决”的主张,改为民族平等下的“民族自治”。其在学理上确立了多民族国家中真正实行民族平等政策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中国回回民族指明了不需要否认自己民族身份的发展道路。

回族界说、“争教不争国”、民族定义、民族平等、《回回民族问题》

D261(党的建设)

魏良弢、姚大力、刘正寅、尚衍斌、王东平、张中复台湾,匿名评审人的修改意见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民族研究

0256-1891

11-1217/C

201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