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6-1891.2006.06.006
古代吐鲁番地区普通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以吐鲁番出土汉文、回鹘文契约文书所见为例
吐鲁番地区出土的汉文、回鹘文契约文书说明,在3-14世纪的吐鲁番地区长期存在着无人身自由、可以被随意买卖的女奴,她们的命运很悲惨.在普通的乡村家庭中主妇是有一定地位的,社会认可她们的债务继承权,她们甚至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
吐鲁番出土文书、普通妇女、社会经济生活
C95(民族学)
2007-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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