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7178.2013.01.023
论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改革
法律职业是以通晓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为基础的职业,法律职业化是司法权的独立性、专属性和技术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化的基础工程,在实践中其与法律职业化出现了一定的背离,这导致我国法律职业化进程发展缓慢.必须从法律职业化与法学教育的整体性出发,优化我国法学教育模式,其核心是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有机结合的二元教育结构.要务实法学本科教育,完善法律硕士教育,强化法律职业教育,从而为法律职业化提供具有稳固职业操守、系统法律知识、扎实法律技能的法律人才.
法律职业化、中国法学教育、二元教育模式
D926.15(中国法律)
南京财经大学2010年教改课题"法学教学体系创新研究"项目JGY1126,YJS30109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获江苏省"青蓝工程"的资助
2013-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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