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习近平同志关于干部问责重要论述的制度创新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干部问责发表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党的干部问责制度取得了重大创新发展.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一系列相关党内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干部问责的制度建设逐步走向了成熟规范,并展示了责任类型、宗旨原则、问责情形、问责导向等方面的创新取向.通过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在干部问责工作中强化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既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管党治党理念,同时又注重严管和厚爱结合,在制度设计中防范了问责简单化,为更好地促进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问责制度;问责条例;创新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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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级一般科研项目"体现区域差异性的干部分类考核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21-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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