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国背景下人民改革主体地位的基本问题
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申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对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人民是改革的主体”的重要思想具有战略意义.“人民是改革的主体”的科学论断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人民改革主体地位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因而,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新时期,提升人民改革主体地位,面临新的历史任务:一是加强法治的顶层设计与鼓励底层探索相结合;二是依法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建立改革红利公平流动的实践机制;三是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向.
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人民主体地位、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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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15-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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