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8999.2005.05.021
青年毛泽东的法律观
毛泽东早期的法律思想是后来毛泽东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与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中国近代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青年毛泽东认为,"三纲五常"必去,因为它是压制人性的恶魔;中国的出路在于民主立宪乃至人民立宪,实行地方分权、代议制与民权的民治主义;只有良法立信,变法先变人心,法律才能对国家与社会真正起作用.
青年毛泽东、法律思想、民主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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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1(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和研究)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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